法律咨询

结婚后,我用婚前财产买了一套房,我和丈夫共同居住,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丈夫也给我写了证明,证明房子是我用婚前财产购买。现在我和丈夫协议离婚了,协议时再次注明房子归我一个人所有,请问我如果想卖这套房子,还需要丈夫(应叫前夫)来签字吗?

婚姻家庭
2016-06-27 18:18: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理论上讲不需要,但是你最好还是去房管局问一下,我刚办了一个案子是需要对方配合的,到具体案情跟你的情况不太一样,你去房管局问一下比较稳妥。
  • 不用,既然你们已经离婚,而且房子也已经明确归你所有,就与男方没有关系了,你有权处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