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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16年1月认识现对象,3月订婚,6月结婚,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办理了两次的酒席,之前是因父母介绍在一块现因觉得性格不合适想分开,已经怀孕3个多月了,这事该怎么处理?男方给的礼金黄金那些我还给他,但是男方家里不同意要求所有花费在筹备婚礼上的钱包括谈恋爱的花费买家具的花费都要我出~在法律的角度上我该怎么最后的解决??希望看到的律师能够帮助解答,谢谢

婚姻家庭
2016-06-27 08:58: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适当的退还彩礼 但是因为双方已经同居并且生育子女
    追问:未生育,怀了孕想打胎,他是江西南昌我是福建南平~地区之间在这事情上会有解决的差异吗
  • 已经怀孕,退回部分彩礼
  •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追问:那我最差的结果是什么呢?如果诉讼的话?
  • 先不要还钱,解除婚姻关系建议慎重考虑
    追问:我们没有结婚证,我岁数前两天刚到~这种情况,他家要我那些收费还说提出告我~该怎么解决呢
  • 你好,涉及赠与的部分及男方的开支不需要你出。
    追问:那我家给的陪嫁及黄金那些是不是也可以拿回来呢?像男方所说的什么骗婚类似的起诉问题也是不存在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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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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