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加工厂是租的,合同到期了,房主想涨价,在协商期间(到期后),房盖被台风刮坏,房主让我们修,合同上写的也不明确,协商不妥我们提出要2个月时间搬家,按照去年合同给2个月房租。搬家期间房主多次来锁大门禁止工人搬家(后报警)。现在房主到法院起诉我们房主让赔偿15000。我们能胜诉吗?我们能起诉房主误工费吗?能要搬家补偿吗?
注:房主的房子是知青点,已破烂不堪,日常维修全是我们出。
我们盖的厂房,房主说都算他的。
本来签10年合同(期间5年后可以允许房主买卖)第六年房主涨了3千,只签了一年。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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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正常使用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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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正常使用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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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