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先生或女士!我在2014年办理了一台苹果5S手机,到今天2016年6月21日止,逾期3期未交,还剩下一期就算终止了,前几天收到担保公司的电话说我逾期让我去他们公司处理,今天我去到之后准备还款,担保公司拿出他们的样本合同给我,说我违约了,本金三期一共1305元,担保公司2014年代还一期421元,(但我并不知道也未收到任何通知),去银行查了也确其事,我就准备把钱给他们,但是他们要求我支付2600元的违约金,他们说10天违约金是30元,20天增加80元,30天增加130元,我算来算去,自己也不用交那么多啊,我想咨询下,违约金支付多少才算合理了?他们说我不支付违约金就不跟我签终止的合同,如果不签的话,对我个人有没有什么影响了?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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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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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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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