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互相推搡,报警后他说我把他打了,但是没有证据说明我打他了,他做了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派出所可以拘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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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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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避免不必要或过高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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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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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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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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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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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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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轻微伤,可能会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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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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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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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双方应该协商解决,一般不会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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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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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