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在一个体建筑公司搞管理已有十六年,(技术、木工工长、班组结算及工程量计算等)。昨天上午还在上班,中午来一领导叫回家休息,原因是三个劳务队评比我们等三名,(进度、质量第二, 文施第三),请问这样辞退,我能争取什么样的合法权宜?

合同纠纷
2016-06-22 10:4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帮到您
  • 回家休息给发着工资不是挺好吗?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继续要求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