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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为再婚,男方随有二子,女方随有一子。婚后夫妻双方购买一栋房产,四缝三间。几年前,夫妻将此栋房产赠予三孑,作价十五元整,每间五万元,每人一间。其中男方一子放弃,由女方儿子出资五万元购买,所有权归他所有。当时在分房协议上签字,打收条。没有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二人关系恶化,女方儿孑欲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此人故意刁难,不愿签字。此房产怎样过户,怎样通过法律途经维权。

婚姻家庭
2016-06-04 21:43: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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