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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5年,现在企业要搬迀,去外市和别的企业合资,老板要我们员工随企业搬去,大部分员工不去,现在老板就想让我们员工以出差的名义去新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劳动法,我们员工可以拒绝吗?

合同纠纷
2016-06-06 19:08: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 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这个是申请仲裁
  • 可以要求补偿
    解答:让他补差旅费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老板此做法就是不想赔偿,是否介接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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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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