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和出租人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把他建的一个在工地旁边的房子租给我!但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该房屋在建过程中就有城管来拆过!后来出租人找关系后没有拆!签订合同时,房租5000元每月,按季度交,我先交了一个季度!房子我可以再转租出去!后来我转租给一个做快餐的,月租5000元,房租一年一交!签合同时他说手头没那么多钱,先交半年的,余下的五月一日前交清!到五一时他说生意不好没钱交!后经三方协商后,到五月底交5000元,六月底交10000元,七月底交15000元!但到五月底时!他车子撞了人,正在处理!没有钱交!又经协商六月底交5000元,七月底交10000元,8月底交15000元!到六月一号时房东要我交房租给他!但我想等我的承租人交房租给我后我再交给他,房东认为我收了办年的租金应该交给他!双方意见不统一,就发生争执!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6-06-06 14:13: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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