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不可以确定合同无效,因为没有法定理由,提前在贷款本金上添加虚假金额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减除该部分并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其次也不能解除合同,因为没有法定和约定解除的理由。再次,如果利息还没有支付,可以按照年利率24%来支付,对超过的部分不予支付;如果已经支付,视为自愿支付,因为没有超过年利率36%,你要求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不起诉,没有什么程序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的,法院依法遵守不告不理原则。
追问:李律师你好,依据合同法52条第3列,第54条第2列。这个合同不是违反了法律条文规定的吗?可以申请法院判定无效和撤销吧?
解答:第一,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你说非法目的是什么?证据何在?你要承担举证责任。第二,显失公平的量化标准何在?超过司法解释规定部分不支持前面已讲过了啊!另外,你说显失公平,你没有主张哪一点显失公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观点法院不会采信。
追问:李律师,证据我肯定有,这种公司是绝对没有证据指出那些超出国家规定的利息是合法的。另谢谢你解答多次。
解答: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善意提醒:冷静面对法律事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