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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是我的名字,我写了转让协议书给别人,现在我不想给了,可以吗?没经过公证。

房产纠纷
2016-06-02 09:49: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已经办理更名过户了吗 。
  • 你好:已经办理更名过户了吗
  • 如果已办理交接手续,应当履行手续。
  • 可以撤销赠与。。。。。。。。。。
  • 你好:已经办理更名过户了吗/
  • 有什么样的理由反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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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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