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感情不和要离婚。房子是他爸妈出资买的,且房证没我名字和我无关。我想协议离婚,一次性付我20万,每月孩子的抚养费给1500元。他不同意,给减成了10万,1000。是我要多了吗?用不用走诉讼?谢谢!我青海省西宁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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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就不能分割。至于双方协商给付法律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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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都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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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的离婚诉讼,财产分配原则 基本是一人一半
但是对于有确实证据 证明一方对于家庭生活之中 照顾老人 孩子 付出较多 可以适当多分共同才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看男女双方之中哪一方的综合条件更好
有稳定的住所 稳定的工作收入 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或者孩子长期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改变其共同生活对其正常成长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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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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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从保障孩子的权益出发,抚养孩子的一方得到房产的可能性大,但是另外一方也要补偿没有得到孩子的一方。总之,财产的分割不是完全偏向一方的,有过错的一方除非自己放弃,一般也不会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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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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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抚养费1000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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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