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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期交房,但现在房东以贷款未到,拒绝交房,这个房子是有租约的,签合同时,约定租约转到买家,租金在买家产证出来后,由买家收取,现在,约定的交房期已过,卖家以贷款未到,他们有损失,要扣贷款未到期间的租金,来弥补损失。这种情况下,买家要求从产证出来的租金,以及逾期交房,房屋质量勘验,转租约,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法庭的支持,打官司会胜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6-05-24 07:25: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尽快起诉,如果卖家确实违约你们的胜诉率较大,当然你们也不能有违约,否则会抵扣的。进一步咨询可联系任涌律师,15年法律服务经验
  • 卖家收不到款项可以推迟交房。
    追问:有这样的案件例吗?关键合同是按期交房呀!
  • 这种情况必须依据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对方违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对主承担违约责任。
  • 下家贷款未获批,上家可以迟延交房,除非下家能证明其能按时支付购房款。
    追问:谢谢,现在情况是贷款已经批下来,产证已过户,银行公积金抵押办好了,只是银行还未放款到上家。
  • 胜算的几率较大,收集证据材料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谢谢,请问一下,您这里如何收律师费?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胜算较大。
    追问:谢谢,现在有没有因为贷款未到,法庭支持上家不交房的判例呢!
  • 按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要求交房,逾期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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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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