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和老爸在 新世界二期工地看工地,防止东西丢失。工作分黑白两班,约12小时左右/班,7天换一班,无休假。休息在公司修的两层板房里面。
5月4日伯父夜班,5日下夜班后,上午10点左右感觉难受,去药店买药,药店医生说是心急梗塞,公司送伯父到四川石油总医院检查入院,中午12点左右,伯父休克,进入医院重症监护室。咨询专家,有6个小时的窗口期,6个小时无醒转则醒转的几率就变得教低,6小时后还有1个5天的窗口期,不过这个窗口期醒转的几率更小,即使醒转也是什么也做不了。实际是过来5天依然无醒转,宣布无治。期间住院费花了3w多。
公司方面仅送了一下医院,入院3天后在家属的催促下交了3000医院费用。
另外说一说公司制度的问题。因为伯父他们原来都看过几年工地,这家工地要求很苛刻,每个班基本上需要走到不定,夜班也不能打瞌睡,10分钟不见人就有人追着找。当时我让他们离开,他们说公司3个月才发一次工资,而且要走得提前1个半月说,不然拿不到钱。
项目住宿是2层的板房,他们住2楼,板房里面气温会高出外温。
无劳动合同,昨天,家属与公司商量公司同意给予一些医疗费和丧葬费,近日变卦啥都不管了。
这种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据查急性心急梗塞引起原因有工作过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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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丧葬费及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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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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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