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购买房子,三年后离婚了。房子和孩子都给了男方,债权债务都归男方。但是房子是女方的名字,然而离婚后男方去银行贷款30万元,现还有7万元没还清,银行就把我及男方告上了法院。去银行贷款时男方找了一个女人代替签字。请问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吗?我有义务来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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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存在过错责任的,因为其的办理贷款申请时没有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你是没有义务来还贷款的。更多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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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义务还款,甚至银行,根本无权卖你的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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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鉴定不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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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没有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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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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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没有还款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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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贷款发生在离婚后,你对该笔款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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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发生在离婚之后,你没有在贷款协议上签字,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确实不是你签名,你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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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