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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应聘某网外卖,应聘上以后让我们去买电动车,(电动车主跟公司熟人关系)让我们选好电动车,知道我们付不起全额,让我们分期付款,卖电动车里面有专门负责分期付款的人用电脑录取资料。当我把资料给他们录取完毕时,跟我一起应聘的一个朋友打电话让我出来,说里面有猫腻,工作职位还没给你找好,你就买个电动车,我听后恍然大悟,但是我的个人资料已被他们(捷信贷款)录取电脑,事后我说我不要这个电动车,我也不干这份工作,他们开始不情愿,最后怕我最后怕我闹说给我删掉资料。我把那种银行卡已经注销了,我也没拿他们的电动车,他们不会给我追债吧?

损害赔偿
2019-04-28 16:15:0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要是未签劳动合同就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无需担心。
  • 你好,有无签名?
    追问:没有,但是录入我的居住信息,还有亲人和朋友的联系方式。
    解答:你好,没理由追债,无需担心。
  •   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在其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持下,开展的通过网络提供金融服务。对于银行同业客户而言,主要包括网上支付结算代理业务和网上集团理财业务。  目前,西方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一般为三类。  第一类是信息服务  主要是宣传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等。这是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一般由银行一个独立的服务器提供。这类业务的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络无链接路径,风险较低。  第二类是客户交流服务  包括电子邮件、账户查询、贷款申请、档案资料(如住址、姓名等)定期更新。该类服务使银行内部网络系统与客户之间保持一定的链接,银行必须采取合适的控制手段,监测和防止黑客入侵银行内部网络系统。  第三类是交易服务  包括个人业务和公司业务两类。这是网上银行业务的主体。个人业务包括转账、汇款、代缴费用、按揭贷款、证券买卖和外汇买卖等。公司业务包括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等。银行交易服务系统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络直接相连,无论从业务本身或是网络系统安全角度,均存在较大风险。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网上银行,各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很快。1996年6月,中国银行在国内率先设立网站,向社会提供网上银行服务。1997年4月,招商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1999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开始向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部分在华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也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目前,我国中资银行开办的网上银行业务以转账、支付和资金划拨等收费业务为主,还未开办那些经营风险较大、直接形成银行资产或负债的业务,如网上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
  • 贷款还不了,只是每月还一部分利息,最后银行会采取加收利息、依法收贷、拍卖抵押物等措施,将对借款人产生的不利影响如下:
    1.利息开支明显增加。因为逾期贷款利息将按罚息计算并加收复利。
    2.贷款银行将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本息,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3.借款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不管是以公司还是以个人作为为借款人,逾期三个月未归还银行贷款利息,都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记录在案,属于不良信用行为,直到5年后未发生新的不良记录才会删除,借款人一旦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贷款行为记录,今后在所有的银行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 不会的。。。。
  • 你好,及时注销掉银行卡即可,希望帮到您
    追问:注销了就没事吗?
  • 如果有书面签字贷款协议,要回,没有,不会被追还贷。
  • 当然不会追债,毫无问题,不用担心这一点,如果还追这不存在的债务可以赶紧到警局完成报案,或者你可以不管这事。
  •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您不必担心,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什么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话,就不构成违约责任,也没有债务关系,因此不必担心。
  • 其实,分期付款,看起来很便宜的,其实,你算算账,当时虽然付出的少,但后期的款从银行付出,会给银行利息的,所以,分期付款并不好。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您不必担心,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什么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话,就不构成违约责任,也没有债务关系,因此不必担心。要是未签劳动合同就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对方也就不能向你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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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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