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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木工厂上班不小心被机械割到了手指!医院开出病厉是(左手食指末节指骨远端开放性骨折.健仪休息一周不适门诊复诊)工厂帮我买了团体意外保险1680元的.才报销医药费,我问老板有没有赔偿他说伤的不严重没有赔偿!有这样的说法吗?到底有没有赔偿呢?难道工厂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还有买保险就是为了报销医药费而已吗?请问按法律来说我有没有赔偿?

其它综合
2016-05-09 16: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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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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