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发,最后打电话问,说是因为当时表现不好,但是工作时没有提及表现不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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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工资纠纷,你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最好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至于用人单位事后说表现不好并不是不发工资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部发[1995]223号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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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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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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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