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原是蚌埠某公立医院的一名聘用职工,在那工作一年多,期间没有送我进修学习。去年提前一个月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医院要求六个月后才能离职,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我就离开那家医院了,这期间多次与院长协商,他都不同意让我离开,说必须工作六个月。今年也去找过院长,结果一样,不给我签字变更执业。医院的这种行为合理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6-04-30 03:17:01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