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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由于我负债,我与老公于2016年4月12日商议假离婚以逃避债务减轻负担,所以当时去办理离婚手续登记时我们通过熟人操作并未去开计生证明,因为我们也存在隐瞒超生的事实,08年结婚到2013年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婚育了一女一男,出生证明及户口均做假录入,离婚协议也没有分割财产和分担债务,只按户口上的一个孩子归我抚养。他在办了离婚登记后反口不承担任何债务责任了,全推到我头上,孩子也不让我见,现在我想要撤销这个离婚登记,请问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6-04-30 11:0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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