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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指在工作时被机器绞断了,是左手食指,一点也没有了,这算几级伤残,能获多少陪尝呢?

其它综合
2016-05-03 17:29: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帮包工头干活,属于提供劳务受害,赔偿主体应该是包工头这边,如果包工头不愿意赔偿,那么就只有走法律途径了,其次关于赔偿金额,是跟伤残等级和户口类型有关,伤者可以自受伤之日起满三个月其鉴定中心去做一个伤残,后续医疗费、三期(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的鉴定,就能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期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再者就是走法律程序的话,因为你们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所以你就要收集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属于工伤,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待遇。
  • 首先要申请认定为工伤,然后做鉴定,估计可能9-10级伤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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