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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企业是做电冰箱的,是厂里的车间主任带我来的,具体的工资也是他去谈的,跟我说是7500一个月。我签了三年的合同,可是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一二点的工作让人受不了,吃饭也就只有半小时,现在做了一个多月想辞职,问了人事部说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就可以了,不用赔偿违约金,但是车间主任说我签的是特聘人员的合同,要辞职必须满三个月后才可以,否则要赔偿违约金20多万,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6-04-29 18:4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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