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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在北京,实际在武汉分公司工作,合同是跟北京总部签的,现在公司准备裁人,说要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的上限给员工赔偿(公司是一家外企,工资收入高一些),那么是按武汉的社会平均工资算还是按北京的来算啊,毕竟两个城市工资差异比较大啊,还有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统一缴纳给北京西城区的。

其它综合
2016-04-29 17:48: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是在哪里工作的呢?如果对单位的行为协商不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的工资有没有超过武汉或北京的社评工资,眉头没有的话,就按照你自己的实际工资做基数赔偿
  • 按照北京的标准计算,、
  • 工资北京公司发放,个税按北京缴纳,补偿款按北京标准
  • 按北京标准来算。
  • 您好!按照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的规定处理。如果合同中写的是北京就应该按照北京的标准赔偿。
  • 按北京的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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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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