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店开了一年左右,然后我朋友进来入伙, 我店里大概有10万元左右的货,公司账面是一分钱没有得 然后当时他出资了19万,占了公司股份45%,我算的是10万的无形资产和货款,我认为这些都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但是对方现在要退股,他偏说那19万是公司财产, 合同上的确没有明确写明19万是购买股权, 合同原话:第一条:乙方出资19万元进入甲方公司并占有45股份,甲方占55, 第二条写到:合作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合作人的出资仍未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请问:这笔出资真的不是给我个人的? 公司的确没有亏损,那么我要把这19万还给他?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还??? 对方说他可以起诉我私用公司财产, 属于刑事案件?? 可是钱我已经还房贷了,我一定要还这钱吗? 请给点有用的说法,谢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