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有高血压病史,之前好好的,因为一群人把她眼角打肿,又在她腹部踹了几脚,精神上又受到惊吓导致血压升高几近昏厥,被送到医院抢救,住院医药费花了一万多,最后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是否合理?伤害赔偿怎么算?(因为现场目击证人不愿作证,我们因证据不足反倒被派出所认定成了打人者,不知道还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们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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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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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与既存病史不同,轻微伤是合理的。1万多医疗费可以找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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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自身的病史是由打人者的行为引发,打人者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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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轻微伤是需要受到治安处罚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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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医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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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收集固定证人证言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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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