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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长沙市西区政府搞展览馆路扩建工程,拆迁。展览馆路项目部拿着假批文。将拆除。(有一期工和批文)由于假批文的原因,股东撤资。之后工程全部停止。我们没有拿到任何拆迁费用。2001年湘江大道搞扩建。重复征收我们原来的拆迁地。当时湘江大道项目部了解我们的情况。同时他们也上报了长沙市政府。市政府规定是在征收范围内的拆迁户全部接受。全部解决。当时湘江大道项目部的负责人也承诺帮助我们解决。但除原来的拆迁协议外,还得要求社区出据一张拆迁过渡证明。同时社区也帮我们出了一张证明。到现在,问题没有解决。拆迁协议和社区证明没有反还。我多次向各级政府投诉,最后长沙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回复是你没有腾房。请那位律师帮助我出出主意。!!!!!!

其它综合
2016-04-28 22:12: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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