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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有四个股东:其中三个是自然人,王某(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赵某、倪某,一个企业股东B。我爱人倪某19%股份,她表妹张某作为法人代表企业股东B持股34%,两人合计53%。 公司成立6年,王某作为法人总经理一直不公开财务,不分红,公司经营不善被法院三次失信执行。而且诬告我爱人倪某和我本人欠他钱(后来撤诉了)。我们三次要求召开股东会议,王某、赵某都拒绝参加。 依据公司章程,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即可变更法人兼执行董事,然后进一步变更总经理。可是公章被王某控制,我们该如何夺回控制权?

刑事案件
2019-04-24 06:05: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同时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一些证件的重办,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等。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除证件需要重办外,公司法人变更后也应当去工商局及时做法人变更登记。二、公司法人变更后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详解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包括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结合上述规定,表明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在具有有效文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三、公司法人变更后不去工商局登记有何法律后果?在企业法人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情况后,由于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
  • 1、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
    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3、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   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进行公证,然后准备以下手续: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您好,对于您所说的问题来看,您妻子享有相应的获得分红等权利,王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公司的股东都有权利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等问题,因此,您可以起诉王某,要求其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有相关的规定。若要委托咨询,可以进一步详谈。
  • 我先说一下给你的建议,1.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股份,你所谓的股份是股权。只有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才是股份。2.尽可能召开公司股东会 3.除了你那55%的股权你还能争取到多少股权的支持?如果你能掌握到67%的股权,那么你就可以做出任何你想做的决定,公司67%的股权也就是公司2/3股权意味你具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不是55%所谓的相对控制权。4。你尽可能的拿到绝对控制权,他参不参加会议随他去,然后你在股东会上就可以罢免他,拿回印章,如果不听,公司可以重新刻一个新的章去相关部门备案,写公司章程修正案,废除他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然后去相关部门备案,就齐活了,当然股东大会通过后他不交出了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但是别忘了罢免他的同时选一个你信得过的人,或者你自己。(另外你公司公司章程中有没有注明重大决定是要通过多少股权比例?如果没有,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决定要通过2/3表决权的,也就是所谓的绝对控制权)
    那你公司章程如果没有规定2/3的表决权,那规定了多少?如果没有规定,那就按照公司法规定的2/3的表决权。
    在你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是很难办的一种情况,你公司的问题不是只解决谁是董事长,谁是法定代表人,这是层面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如果说你就是想把董事长还掉,法定代表人换掉,当你要在公司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他依然会牵制你,你就没办法增资或者股改或者结构调整,经营变更。。。。
    你要夺回公司的控制权就必须拿到67%的股权,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去看公司章程,看他是选举的还是连续连任的,任期多长等等,就等他任期到期后再选举,那时你就可以抢回来了
  • 您好,建议您尽快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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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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