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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离婚三年了,有一小孩,离婚协议书上写有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承担抚养费,我现在找男方要抚养费,还能要的到嘛?

婚姻家庭
2016-04-13 22:39: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当然可以要求男方再支付抚养费。需要法律帮助,我愿祝你一臂之力。
  • 能要到抚养费,到法院起诉吧。
  • 可以的 
  • 你好,可以。
  • 可以要求支付的。
  • 你好,可以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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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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