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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买房付了首付,贷款是男方自己还,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结婚后,父母给男方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此后按揭贷款全是男方个人支付的,女方没有付过一分钱,请问这个属于共有财产吗?

其它综合
2016-04-09 08:09: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属于共同财产
  • 前一套属夫妻共同房产,首付款如果是男方婚前钱款支付,首付款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后一套房产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首付款没有书面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父母书面约定给男方一个人的,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属夫妻共同房产,还贷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明归男方一个人所有,则该房产属男方一个人所有,但还贷的钱款中有一半属女方所有。
  •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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