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的5北京分公司工作5年,总公司现要撤销北京分公司,让我去总公司上班(外地),并且要按当地的工资水平发工资(比北京低20%)。
公司说如果离职,可补偿6个月工资。
我刚怀孕,还没向公司公布,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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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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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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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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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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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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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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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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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您详细咨询工商管理部门以获更加详细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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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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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撤销,那公司行为还是合法的。可以接受公司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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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了话可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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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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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否则,你可能去外地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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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