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9年前有过盗窃前科。目前案件发生在湖北十堰郧阳区,一个人作案,嫌疑人在医院、学校盗窃公私财物共计不到15000元,被害人有7人,嫌疑人于2015年9月底看押,因案件复杂一直拖到2015年底,7位被害人已经办理退赃全部赔偿到位,罚金已经交3000元,2016年3月份已经开庭审理,庭上公诉人当庭给的意见是1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016年4月7日法院判决下来,判1年零4个月有期徒刑,嫌疑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到中院,请问律师这起案件上诉的话,二审判决有没有可能会减刑,或者加重刑期,还是会维持原判呢!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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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判的很轻,并且被告人2015年9月底就被关押了,到2016年元月底刑期就服满了,就会被释放,上诉很可能会维持原判,不过上诉不加刑,并且不掏上诉费,上诉一下也可以,最多就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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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有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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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是可以上诉到中院的。其次,上诉不加刑,您可以放心不会有加重刑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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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加刑。是不是可以减刑,要看工作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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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但是能否减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律师了解案情后帮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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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