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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size=4][size=4][B]2004年12月26日我和当事人决定结婚, 但由于其爷爷突然去世, 使婚礼延期。 2005年2月2日应我母亲要求我们登记。 但登记之后男方不再提举办婚礼之事至今。期间, 我和我父母询问过为何不举办婚礼, 男方以没钱和算命先生说结婚不好为由回绝了。我也多次找当事人沟通,但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我想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请问感情破裂是怎么定义的?我还能以什么为由起诉赢的把握大一些?用请律师么 [/B][/size][/size[/size]]

婚姻家庭
2006-02-16 20:37: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请与不请,你自己考虑,如果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如果诉讼,必须向法院证明感情已完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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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共同生活过, 我认为感情已经破裂, 这样需要请律师么
  • 用请律师么
  • 请问分居离婚需要公证么, 夫妻双方必须都要到场么
  • 我看还是起诉离婚比较好,如果被驳回,就等半年后再起诉,就没有问题了。
  • 既然已经登记,已经是夫妻了,婚礼并非是必经程序,要已此提起诉讼,恐怕无法离婚。
  • 婚礼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我们法律上所说的结婚,是指双方办领结婚证,你们现在是夫妻了,即然不想一起过了,就和男方协商离婚,协商不成起诉好了。
  • 可以看出男方也有离婚之意,你们可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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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邓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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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举办结婚仪式不是法定程序,但是就中国的习俗而言似乎那是很重要的,同时也是爱(感情)的体现,既然没有共同生活过,那就不是真正的夫妻,不是真正的夫妻就不存在夫妻感情,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的,既然你们没有夫妻感情就不存在破例问题,直接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就行,没有必要请律师,比较简单。
  • 你们共同生活时间不长,而且没有小孩,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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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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