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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有一个小孩(男孩)六岁了。有一住房子还在还房贷中。现在小孩跟妈妈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一年了。以前是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夫妻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小孩会判给哪方,财产什么分配?

其它综合
2016-04-07 17:28: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 夫妻都想要孩子抚养权,要看双方的经济抚养条件、是否存在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等,由法院判决。
  • 可以起诉离婚,财产一般平分,可以委托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
  • 你可以争取抚养权的
  •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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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