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肺癌去世一年,生病时将老俩口住的房子过户给唯一的儿子(还有3个女儿都大,公公瘫痪平时大女儿照料),婆婆生前将老俩口存款10万元让大女儿存到儿子的名下,大女儿也照办了,伤我老公单位要的身份证存上了(存折在大姑姐那,密码她知道),婆婆去世后,我和大姑姐发生矛盾,我让她公布一下老人的存款,她说不知道说不知道,然后分两次取走婆婆让她存在儿子名下的存款,想问一下,这存款是赠与吗?她能随意取钱吗(不通过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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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遗产 可以依照法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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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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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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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