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被打伤,当时已经报警,当地派出所出警了,也做了笔录,我妈妈伤势比较严重,两根肋骨骨折,四个椎骨横骨骨折,现在住在医院,打人方对我们不闻不问,我去找了派出所,想让打人方支付部分医药费,并让打人方受到应有的处罚,派出所说医药费得我们自己先垫付,打人方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说得等到我妈妈出院后拿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和病历等才能做出处理。请问派出所的说法对吗?我们家人顺不下这口气,这件事目前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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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自己先垫付,出院后做伤情鉴定,伤残鉴定,然后才能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才能决定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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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根据诊断情况鉴定,确定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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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伤轻鉴定和伤残鉴定,如构成轻伤属于犯罪,公安人员说的基本正确
追问:请问是出院后才去做鉴定吗?
解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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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可以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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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做伤情鉴定,轻伤以上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对于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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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