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儿病刚开始时只是嘴巴里长了些小胞,且痛得厉害,就马上送去新中医院就医,验了血,医生也说了是手足口病,我们主动寻问他是否严重,是否需要打针或采取其它措施,可是医生说不严重,开了点药给我们,说是吃完药过两天过来复诊就可以了。然后我小孩回家吃了三次药病情不但没有好转还越严重,然后我们又马上到老中医院去,我是想看他们有没有不同的诊断,结果他们说之前的医生都诊断过了就不用再诊断了,也不需要打什么针。我们就又回来了,结果到了晚上我小孩抽搐抽到休克,立马送去医院,他们说小孩因手足口病严重影响到了脑带,还危及到了生命,及时救活也有可能有后遗症。我想问下新中医院是否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医生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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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您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因上述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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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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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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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下是否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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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分析病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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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谢谢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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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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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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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有正确诊断,若孩子后期有影响,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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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