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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姑去世了,她没儿没女,把遗产留给了我,有一个房子和十万存款,她生前写了两份遗嘱,明却的说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我,但没有公证,法院也判了,说遗嘱生效,但我有一个叔叔家的妹妹,遗嘱继承,为什么遗嘱生效了,还把十万元存款判给了她,还有就是法院还酌情判给我叔的妻子5万元?我叔叔死在我姑的后面半年,我能问下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么判?那时候我叔叔没死的时候一个月开一千五左右,但没有劳动能力了,我是以遗嘱继承,为什么会判的这样?

其它综合
2016-03-15 1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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