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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我大爷的房是农村宅基地,当时盖得时候是我大爷哥三个一起盖得,他老婆是离婚后嫁给我大爷的,他老婆的孩子都是成年后过来的,我大爷无子女,现在他老婆去世后,他的孩子有法定继承权吗?现在我大爷一人由他老婆带过来的孩子赡养,我大爷的兄弟姐妹可否有继承权?

继承
2016-03-10 20:22:00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儿女都有继承权。
  • 儿女都有继承权。
  • 你大爷的兄弟姊妹是可以继承的。按说孩子没有法定继承权。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继子女同样有继承权
  •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好,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
  • 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人继承时才能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
  • 你好,他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具体可来电咨询。
  • 你好,大爷的孩子有继承权,是第一顺位。大爷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 您好 您好 如果房子是您大爷婚前个人财产 则没有属于您大妈的财产份额 但他的孩子与您形成实际的赡养关系抚养关系 则继子女有继承权
  • 您好 可以继承
  • 你好,兄弟姐妹无继承权,希望帮到您
  • 他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他的兄弟姐妹有第二顺序继承权
  • 如果房子是你大爷婚前盖的,那就没有他老婆的份额,他老婆去世后,房子不发生继承。你大爷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如果与他老婆带过来的孩子形成继父子关系,那房子由其继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形成上述关系,那就由你大爷的兄弟姐妹继承。
    如果房子有其他人份额,那继承前需要先分割出去。
  • 有法定继承权,参见《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只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有继承权。
  • 子女有继承权,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兄弟姐妹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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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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