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4年十月在南通宝城购买320iGT车型,开了一年多,没什么问题,直到2016年1月份,开车出了小区门后突然熄火,然后再也打不着了,考虑到晚上4S店已经下班,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道路救援,拖到我朋友的修理厂去,当天给我检查的问题是汽油泵的问题,然后我问他能修吗,他说可以修,不过这个是汽车质量问题,早在2015年10月宝马公司就对该问题车辆进行召回,在这期间,我并没有接到宝马公司和4S店的任何电话,后打电话给4S店,问问有没有这个事,他们说有,不过是根据批次进行召回的,我的车虽然符合召回型号,但是不是一个批次的,我当时就问他了,你妈生孩子生了你,又给你生了个弟弟,你生病了,你妈给你看,你弟弟同样生病了,你妈就让他等死吗? ,他无言以对,而后让我把车送到4S店检查,2016年2月1日送过去,2月3日给我回复不是汽油泵问题,是发动机电脑主板坏了,这种算是扭曲事实吗?还是不想承担什么责任故意这样说,我问他多久能修好,他说这个主板4S店没有,是专门定做的,要从德国宝马公司订货,我说好的,要多久,他说最多一个月,我说为什么这么久,他说要过年了,宝马公司不受理提单,我问德国也过大年三十么。他说是中国宝马公司,好吧,这些不提了,过完年我又问怎么样,他说宝马公司还没提交订单到德国,我问为什么,他说不知道,不过会再催,就这样到了2月底,我问,一个月时间到了,怎么说,他说还没订货,我问怎么这么久,他说得一个半月到两个月,我就问他,之前不是说最多一个月的吗,他说不知道,随后我给宝马公司发邮件说明情况,皆是如石沉大海,昨日,4S店来电话要车主身份证照片和行驶证照片,我问他干嘛,他说宝马公司要的,我问要了干嘛,他说订货要核实身份,我问他,一个多月了才来跟我核实? 那之前是不是存在故意拖延,车子是三年质保期内的,我没有在4S店做过保养维修,1是路远不方便,2是4S店黑幕太多,换机油什么的都看不到,谁知道有没有换,他们以这个借口为由告诉我可能不保修,我说了,如果我磕磕碰碰,自己造成车辆损坏的,我不找你保修,现在是你车本身质量问题,为什么要我承担? 他说不出个所以然,宝马公司如此做法,实在让人费解,如今我没有一个月没有车用,看这个情况估计还得要一个月,没有车,我什么都干不了,找他们拿车给我暂用,说没有这项服务,请问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车主只能吃哑巴亏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