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学校的个人生活在**电视台的新闻上被使用了,他们做了一期在校大学生同居的故事为了增加内容在节目片尾有几个学校采景的镜头,里面就有我和我们同学的镜头,我觉得参加这样的节目加上我的那些镜头对我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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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刻意的编辑伪造,或其他侮辱诽谤的情节,这种新闻报道一般不视为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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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 史雪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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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隐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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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营利目的,不会构成肖像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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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新闻报道,而且你并非同居者本人,镜头也没有特写,怎么是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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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