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在2016年2月14日早上11:00点左右,我3岁多女儿在没人注意下玩别人的大犬,不料被那只大犬抓伤扑倒在地,伤口右眼尾太阳穴附近,伤口深度有1厘米,可以看见小血管断了,伤害长度有4厘米,缝了一共8针眼皮 也缝了1针,嘴巴也有受伤,大犬的主人当天也送我女儿来医院,也没有推脱付了五六百块钱的费用,问题就在后面了,因为我女儿在前几个月被狗抓伤过手打过狂犬疫苗,医生让他去问防疫站的之前有打过狂犬疫苗现在还用不用打,他去问回到医院就告诉说6个月之内就不用打狂犬疫苗,可是我女儿除了清洗伤口,缝好伤口,住院打吊些消炎针 其它的大检查什么都没有做,而大犬的主人还笑嘻嘻的 总说我女儿去扯大犬的尾巴导致的,也只有他一人看见了当时的情况,事后到现在都不闻不问的,可我女儿那么小就遭到这样的罪,一个女孩子以后长大就会有一条那么大的伤疤,我不甘心,我想要他赔偿一些除了医疗以外的费用,不知是否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