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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离婚1年,有一女4岁,因当时离婚时考虑到自己没有固定住所及工作无法给孩子优异的成长环境,在协议离婚时放弃了抚养权,但是现前夫结婚了,我担心后妈对孩子不好,现在自己也买了房子,工作也稳定,想变更孩子抚养权,请问我该怎么做?要回孩子几率大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6-02-16 08:12: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和你前夫没有协商的余地,你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向法庭列出你抚养更适合孩子成长的理由。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方法有两个,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如符合法定情况的, 可以申请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来变更孩子抚养权。
  • 可以协商,可以诉讼,主要在于证据
  •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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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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