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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2日到2月10日寒假期间在一家新开张的火锅店打工,当初应聘时是当服务员,但是店还没开张就帮着打扫几天后来干的工作远远超出服务员的范围,过年加班没有双倍的工资而且加班也没有加班费,一天11个小时,和当初说的不一样,然后我们就要求加工资,但谈判失败,我们想辞职,可是老板不给发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6-02-10 09:43: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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