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问:你好,我想咨询您一下关于离婚家产分割的问题。我跟她是二十多年前离婚的,离婚一年后我俩和好了,但是没有重新领结婚证。之后我离开家乡到外地创业。四年前,我俩因感情不和协议分手,当时我创下的家产大概有四百多万,所有财产全在她名下,分手时对于家产的分割,她的意思是分成三份,那时孩子已经成年二十四五岁了,我的意思是女儿有继承权但是没有分割我家产的权利,孩子很不孝,当时我说以后孩子孝顺我的话,我所有的家产全是她的,但是由于当时我有点外债,我前妻以此要挟我如果不同意她的条件,就不帮我还钱,我不得不先给她来个缓兵之计,暂时同意按她的意思分割家产,想着还完钱后再慢慢挽回她,因为之前我跟她也多次吵闹过。如今,我没能挽回她的心,她承诺分手后两年内给完我的那一百万也没兑现,只是每个月给我两千生活费,我连她的人影都见不着。一直以来我都是个生意人,但是这四年我只能足不出户,什么事也做不了。请问我现在的情况能不能起诉她,要求法院判处我的家产平分(家产至少有三分之二是我挣下的)? 盼复 非常感谢! PS:四年前我俩达成的是口头协议,当时有两个朋友在场见证。)

婚姻家庭
2016-02-05 20:54: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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