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房屋已出租给房客使用(有租房合同),在房客居住期间内,室内的水管因为保护不当而被冻坏,造成漏水。在此期间,房客和楼下邻居均不在房子内,漏水长时间积聚而渗漏到楼下邻居房屋内,将其衣柜、床和一些电器浸湿。现在,楼下邻居不断找我要求浸湿的东西全部换新或照价加倍赔偿(答应维修但遭到阻止),房客不理邻居,于是邻居扬言赶走房客并到法院告我。请问律师损失由谁承担?面对邻居阻止维修、漫天要价和扬言赶走房客、起诉,我该怎么办?
-
要看你和房客的租房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没约定的,正常情况下属质量问题的,你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房客有过错的,房客承担责任。损失的物品,可以维修,不影响使用和价值的话,优先适用维修。
-
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楼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楼上发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决:
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
看损坏原因,如果对方起诉,你可委托律师应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