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2014年协议离婚,当时冲动之下签的协议书车房归她(有贷款,但写的是共同承担),孩子归她,每月我给5000抚养费,还有不少其它贷款没写在协议书里但我自己承担了,基本我就是净身出户外加一屁股债。
我一直每月给5000抚养费,中间还额外给过不少,最近前妻又说车房贷款我也要付一半,我的问题:1. 前妻这么要求是否合法? 2. 有没有可能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起诉重新签订协议书,每月就只付5000抚养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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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出协议显失公平的诉讼
追问:谢谢答复,我目的其实是希望重新签订一个双方都同意的协议,我个人觉得一个月5000抚养费在建湖绰绰有余,其实这么纠缠下去对双方都不好,都觉得自己有理,还不如找个第三方(法院)来公平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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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