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前夫在婚内曾经给我花过钱,转过钱,但是离婚法院判这是婚内赠与,不用归还。 前夫向我所有公司同事,上级,朋友,校友发了一封邮件,里面说了很多不利于我的话,包括我和前男友的借债,我们婚内的一些纠纷和行为,包括我父母的一些说过的话,目的是要在这些人面前诋毁我,把我描述成一个物质女人,找男人要钱要物,道德败坏的人,诋毁我的名声,邮件里面还附了我和前男友的一些邮件记录,他给我钱的转账记录,我和我自己父母的一些聊天记录,等等。 我相信邮件是他发的,因为别人不可能有这些记录,也不可能知道的这么详细。可是邮件是通过一个陌生的信箱发的,署名是“被害人的一些朋友”。
别人告诉我说可以起诉诽谤和侵犯隐私,可不知道起诉谁比较麻烦,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我真的没有办法证明邮件是发自我前夫,是否有办法?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