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律师,我是在深圳**电子工作的一名员工,于2015年12月19日向公司申请离职,于2016年1月19日辞职到期,结果去公司领工资时,发现公司变相克扣我的工资,我月薪是4200元/月,结果公司只我按月薪3900元算,元旦的1天法定假也不给算工资,我现正跟公司僵持。。。由于入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都不给员工一份,只有公司有一份,所有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太多证据,我能提供每月工资卡流水、近两个月公司结算明细,工作证等。请律师帮帮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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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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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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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可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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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