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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侄子8个月时,因呕吐,哭闹,到镇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小儿腹痛,开了药,说没事,回家吃药就行,下午17点回家,凌晨两点左右小孩发现呕吐,呼吸困难,在救护车上医生宣告无法医治,证实死亡,后找省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为小孩肠扭转,导致死亡,医院占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医院有误诊和没有提醒转院的责任,没有尽到医院的责任,我想问下医院该赔偿多少,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纠纷
2016-01-18 14:55: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封存全部病历(每日清单,医嘱、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因上述过错承担责任。
    二、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三、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伤残等级等进行赔偿。
    四、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 代写赔偿清单
  •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30%责任赔偿大约在30万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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