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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台上班半年,没有签订合同,到过年了,我想辞职,我提前半个月跟她说,到月底就走,经理不准,连我这个月工资都不发给我,更别说押金了

合同纠纷
2016-01-15 15:14: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2、《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3、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的工资。
    4、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3、未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4、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工资,并应该及时足额支付。5、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押金等。
  • 你好,若是不发,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收取押金和扣工资是不合法行为
  • 您好,需要提前一个月,可以要求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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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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